关于做好2008年度“新航道”奖学金推选工作的
通 知
各学生班级:
为鼓励贫困学生自强不息,勤奋学习,bwin中文官网79级毕业生新航道国际教育集团总裁胡敏先生出资设立“新航道”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贫困大学生。为做好本次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评选条件
1、奖励对象必须为湘潭大学在校本科生;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热爱集体,关心他人,道德品质优良,举止文明,生活简朴;
3、学习刻苦,勤奋钻研,成绩优秀,无重修现象,通过国家外语类专业四级考试或大学英语四级考试;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社会实践活动,身心健康,发展全面;
5、家庭贫困,无力承担学费;
6、专业综合素质与能力较强,受到校、院及省市表彰者可优先考虑。
二、评选办法
1、“新航道”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15名优秀特困大学生(其中3名为外国语学院学生),每人奖励3000元。国家奖学金、省级、校级特困优秀大学生奖学金获得者不能重复参评,获奖者不能参加以后的评选;
2、“新航道”奖学金评定小组由校学生工作部(处)及外国语学院主要负责人、新航道国际教育集团总裁胡敏先生等五人组成,拥有最终决定权,评选结果和有关材料交一份给新航道国际教育集团备案。
三、评选程序
1、个人自荐,填写《湘潭大学“新航道”奖学金申请表》及申请书(1000字以上);
2、班级(班主任)推荐;
3、各学院学工办审核上报;
4、“新航道”奖学金评定小组审核评定。
四、材料要求
1、评审材料主要是《2008年度“新航道”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二)、申请书(1000字以上)及有关附件材料。
2、个人申报材料中,凡学生家庭情况证明材料和反映学生学习情况的获奖证明等材料(包括英语四、六级证书等),应装订成册随《申请表》一同上报。《申请表》一式2份,其它附件材料1份。
3、具体要求
(1)个人申报材料一律采用A4型号的纸张。
(2)每套材料应左侧装订,不掉页,勿使用拉杆夹、回形针装订,以免造成材料遗失。
(3)装订时按照申请表、经济状况证明、英语过级证书及其他获奖证书的顺序排列。
4、《2008年度“新航道”奖学金申请学生情况一览表》须同时报送电子表格。
五、报送时间
所有申报材料请于2008年10月27日中午12点前报送到学工办。
六、其他要求
1、必须严格按照“新航道”奖学金评选条件进行推选,推选名单应在学院进行公示,推选人数不得超出分配指标。
2、所报材料须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该生评选资格,并将空出指标留作机动指标使用。
3、受助学生在收到奖学金后的学期末,须给出资人或学校写一份“总结信”,如实介绍自己对奖学金的使用及学习、生活情况,同时根据学院或学校实际,参加1-3次公益活动
外国语学院学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