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9年湘潭大学工会职工消费合作社资助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外国语学院学工办 发布时间:2009-09-17浏览次数:

湘潭大学工会职工消费合作社值成立十周年庆典之际,决定资助我校60名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2009级新生。为做好该项资助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及资助标准

此次共有资助名额60个,其中资助每人现金500元及价值500元的物资。名额分配见附件一。

二、申请条件

1、参评学生必须是在校2009级全日制本、专科生。

2、参评学生必须家庭经济困难,并持有家庭经济困难三级证明。其中以下三类学生需优先推选:孤儿、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父母重病或单亲且来自贫困或边远地区的;家庭所在地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或突发性灾祸,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3、思想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行为文明,生活俭朴,懂得感恩,并承诺在具备能力时,积极参加“爱心助学活动”,承担帮助其他贫困大学生完成学业的责任和义务。

三、材料要求

1、评审材料主要是《2009年湘潭大学工会职工消费合作社资助申请表》(见附件二)及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申请表》和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各一式2份,《申请表》采用A4型号的纸张打印。

2、《2009年湘潭大学工会职工消费合作社资助申请情况一览表》(见附件三)须同时报送电子表格。

学生管理科邮箱:xueshengguanlike@126.com

四、报送时间

所有申报材料请于2009年9月20日前报送学生管理科。能源工程学院职业技术学院申报材料请于2009年10月12日前报送。

五、其他要求

1、必须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推选,推选名单应在学院进行公示,推选人数不得超出分配指标。

2、所报材料须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该生评选资格,并将空出指标留作机动指标使用。

3、受助学生在收到资助款和物资后的学期末,须给资助单位或学校写一份“总结信”,如实介绍自己对资助款的使用及学习、生活情况,同时根据学院或学校实际,参加1-3次公益活动。

附:1、2009年湘潭大学工会职工消费合作社资助名额分配表

2、2009年湘潭大学工会职工消费合作社资助申请表

外国语学院学工办 2009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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