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法语专业选拔优秀学生进入中法合作项目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09-09-29浏览次数:

为充分利用国外合作大学的优质教学资源,根据我校与法国普瓦捷大学、萨瓦大学、圣太田大学、勒阿弗尔大学的合作办学协议,拟在我校法语专业选拔优秀学生进入中法合作项目,共同培养中法文化互补的创新性复合型人才。这是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创新人才培养方式的重要举措之一。

参与中法合作项目的学生,需掌握国际交流的重要工具――法语,在大学期间充分利用大学课余时间,学习经济类各专业基础知识,通过出国选拔考试者,到法国合作大学学习,享受国际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符合条件者,可获得中外大学双文凭。

培养目的:

充分依托与整合湘潭大学优秀的教学资源,与国际著名大学开设联合培养课程,培养通外语、精专业的中法优秀文化互补、国际化高级复合型人才。

选拔对象:

我校在籍法语专业一年级优秀学生(含商学院和兴湘学院法语专业学生)

培养方式:

根据我校和法国合作大学签订的合作协议,其合作办学专业均为经济类各专业,法语专业学生应学习经济类各专业基础知识方能进入中法合作项目。

大学一、二年级:在湘潭大学完成我校法语专业教学计划要求的课程学习,取得相应学分;在课余时间(周末、晚上、寒暑假等)完成由国际交流学院组织的经济学基础学习,取得相应课程的学分。

大学三、四年级:通过出国选拔考试的学生,在法国合作大学相关专业完成学习直至毕业。合作大学双方互认学分和成绩,符合条件者,可获得湘潭大学和法国合作大学双文凭。

没有通过出国选拔考试的学生继续在湘潭大学法语专业的学习直至毕业。

出国条件:

1、法语TCF考试400分;

2、通过中法合作大学双方组织的面试选拔;

3、通过法国使领馆组织的签证面试。

相关费用:

1、国内部分:

相应层次所在专业四年学费+1.8万元校际交流学生合作项目学费。

具体交费办法:进入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生前两年按相应所在专业学费标准收取,并每年提前收取0.5万元/年校际交流学生合作项目学费。此费用用于支付专业课程学习课酬,未能出国者不予退还。在确定出国学习后,补足校际交流学生合作项目学费0.8万元;并交清后两年相应层次所在专业学费。

2、国外部分:

在法国学习费用低廉,合作大学不收取学费,只收取注册费。在国外的生活费、房租费按平均水平测算,每年在5万元人民币左右。

3、办理出国手续的相关费用自理。

组织管理:

中法合作项目学生由教务处、国际交流学院、外国语学院共同管理。

教务处负责学生的学习成绩认证、毕业资格审核等相关事宜。

国际交流学院负责学生的语言教学安排与组织,出国手续的办理及合作大学的协调等相关事宜。

外国语学院负责各自学生的专业学习安排与组织,及其他学生事务管理。

项目优势:

1、充分依托我校国际交流学院与法国合作大学合作的法语资源优势,师资力量雄厚,开设法语听、说、读、写课程,TCF考试培训及外教课程。

2、国际交流学院组织专门教师指导学生办理各项出国手续,不存在任何中介费用,权威可靠。

3、项目合作大学均为法国国立综合性大学,费用相对低廉。

4、进入项目并出国的学生,接受中、法两国高等教育,领略中、法文化,大学四年获得中、法大学双文凭。即便不出国,除掌握两门外语:法语和英语之外,掌握经济学基础知识。

选拔方式:

1、向外国语学院递交进入中外合作项目的申请书。

2、要求学生具备较好的英语和数学成绩,并附高考成绩以备参考。

3、通过国际交流学院、外国语学院组织的面试选拔。

请有意就读第二期中法合作项目班的同学将申请书在930交到外国语学院学工办,选拔面试将另行通知。

咨询联系电话:

0731-58293864 湘潭大学国际交流学院罗老师、黄老师

外国语学院

2009年9月29日

附件:湘潭大学第二期中法合作项目学生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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