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以来,部分学生违反学校学生寝室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学生宿舍饲养狗、猫等宠物,严重危害了其他同学的安全与健康,破坏了校园安全文明建设。为了切实加强学生宿舍的管理,推进校园安全文明建设,为广大同学营造一个安全、文明、卫生、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现将禁止在学生寝室饲养宠物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严禁在学生寝室饲养狗、猫等所有动物宠物。
2、已经饲养有宠物的同学,请于5月26日前自行对宠物妥当做好处理。
3、逾期不自行处理的,学校将进行查缴,并一律不予退还。
知悉有关情况的同学,可以向学工处学生公寓管理联络办公室举报(联系电话:金瀚林学生宿舍区:58293556;琴湖学生宿舍区:58293806;北苑学生宿舍区:58293603;南苑学生宿舍区:58293154;)
特此公告!
学生工作部(处)
201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