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八届“富和泰”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外院学工办 发布时间:2013-03-22浏览次数:

各班级:

“富和泰”奖、助学金由李恒白先生自2005年起设立,每年捐赠6万元,用于奖励资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现已开展7届评选。2013年,李恒白先生再次捐赠10万元。为了更好地组织开展第八届“富和泰”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及奖励资助标准

“富和泰”奖、助学金分为优秀奖和助学金两种,优秀奖2名,每人每次奖励1000元。助学金资助对象1名,每人每年资助学费5000元。

二、申请条件

1、参评学生必须是已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并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管理的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奖学金参评学生必须是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信念坚定,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及学校的规章制度,道德品质优良。

3、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良,各门课程平均成绩在70分以上。

三、材料要求

1、评审材料主要是《“富和泰”奖、助学金申报评审表》(见附件二)。一式两份,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

2、另附成绩单、等级考试、活动证书等复印件。

四、报送时间

所有申报材料请以班级为单位于2013年3月25日下午5:30前报送学工办。

五、补充说明

1、所报材料须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该生评选资格,并将空出指标留作机动指标使用。

3、受助学生在收到资助款后的学期末,须给资助人或学校写一份“总结信”,如实介绍自己对资助款的使用及学习、生活情况。

[附件:“富和泰”奖、助学金申报评审表]

外院学工办

201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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