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8-30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精神,2006年湖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了《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文件中第十八条对普通话水平测试作出了如下规定“下列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应当分别按照国家规定达到相应的等级标准”,其中“大中专学生毕业时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三级甲等以上水平”,对“未达到相应普通话等级标准的人员,应当分别情况进行培训,使其达到规定的等级标准”。根据文件精神,我校拟于2013年10月12日开始举行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现将测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测试对象

全校在籍本科生、研究生(新生年级除外)。

二、报名交费事项

1.本科生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登录湘潭大学网“教务管理系统”,首先进入“学籍管理”――“本人学籍查询”,看是否有照片显示,如果没有照片显示请于2013年9月16日-22日将免冠电子照片以报名时的身份证号命名,照片格式为JPG格式(比如张三的身份证号是:123456789987654321,那么他的照片名为:123456789987654321)发至:22754301@qq.com

――选择 “考试报名”――选择“普通话报名”――点击“报名”

请认真核对填写相关信息。个人基本信息不正确的请联系教务处学籍科(电话:58292045)。

(2)报名时间:2013年9月3日―19日。

(3)收费时间:2013年9月21、22日学习委员以班为单位缴费(代财务处收现金)。

(4)收费地点:普通话测试站(文科楼五楼东)。

2.研究生

(1)报名方式:手工报名,同时请将免冠电子照片(须为证件照,以本人身份证号命名,格式为JPG)以邮件附件形式于9月22日前发送至:22754301@qq.com。

(2)报名收费时间:2013年9月21、22日。

(3)报名收费地点:普通话测试站(文科楼五楼东)。

三、收费标准

见湖南省物价局关于规范普通话培训测试收费的文件(湘价函【2012】124号),具体收费如下:报名费5元,测试费35元,测前培训费30元,共计70元。

四、测试安排及考前培训

1.测试时间:2013年10月12日(周六)开始测试,请各班学习委员于10月9、10日到测试站领取准考证(具体测试时间见准考证)。

2.考前培训内容及时间、地点:

(1)培训内容: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上机考试流程;普通话水平测试内容及评分办法;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注意事项。

(2)培训时间:2013年9月28日(上午:8:00-11:50,下午:2:30-4:10)

(3)培训地点:北山一、二、三、四阶梯教室。(无特殊情况,不另行通知。)

五、测试用书

1. 湖南省语委办、省测试中心修订,《普通话测试与训练》,湖南大学出版社,2011年。

2. 周秀萍、童真主编,《普通话水平测试必读》,湘潭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需要教材的同学请到教材科或普通话测试中心购买。

六、注意事项:

1. 在湖南各地三个月内只受理普通话测试报名一次。

2. 未经请假不按时参加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不退费。

3.以上信息如有变动,请关注湘大主页-教务处网页-快速通道-普通话学习园地栏目。

普通话测试站联系电话: 58293224、58293434

湘潭大学语委办、测试站

201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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