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资助湘潭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成为国家和社会的有用之才,由(香港)轩辕教育基金会主席罗文春先生发起,钟春荣先生牵头捐资,我校配套资助,共同设立湘潭大学?(香港)轩辕教育基金会种子助学基金。为做好2013年种子助学基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名额及资助标准
此次共有奖助学金名额4个,资助金额3000元/人。
二、申请条件
1、参评学生必须是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上学年未受过纪律处分;
4、道德品质优良,诚实守信,积极上进;
5、勤奋学习,德育测评和综合成绩排名班级前50%(对在科技创新等方面有突出贡献可适当放宽);
6、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三、申请程序
学生个人申请,由所在院系审核后,报至学生工作部(处)。拟资助名单经公示五天无异议后,由学生工作部(处)报湘潭大学?(香港)轩辕教育基金会种子助学基金管委会审批。
四、材料要求
1、评审材料主要是《湘潭大学?(香港)轩辕教育基金会种子助学基金申请表》(见附件一)。一式两份,采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申请人需同时提供家庭经济情况证明、成绩单和其他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四、报送时间
所有申报材料请于2013年11月28日下午5点前报送院学工办。
五、其他要求
1、必须严格按照湘潭大学?(香港)轩辕教育基金会种子助学基金评选条件进行推选,推选名单应在院系进行公示,推选人数不得超出分配指标。
2、所报材料须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该生评选资格,并将空出指标留作机动指标使用。
3、受助学生需签署一份《种子承诺书》,承诺在将来自己有经济能力的时候,自愿向种子助学基金捐出当年的受资助金额,或根据自己的经济能力加入该项帮扶助困行列,用于帮助母校的学弟学妹。
附:1、[附件:湘潭大学 (香港)轩辕教育基金会种子助学基金申请表]
外国语学院学工办
2013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