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寒假学生留校有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因天气寒冷及宿舍维修、热水、直饮水安装工程实施等实际情况,今年寒假期间原则上不安排学生留校,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留校的学生,需本人提出申请,填写留校申请审批表经班主任、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同意,报学生工作部(处)审批后方能留校。
2、各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要对申请留校的学生把好关,并详细登记留校学生的相关信息。寒假期间,要安排专人负责留校学生的工作。
3、请各院系在2015年1月16日以前,将签署了班主任和院系审批意见的学生申报表,以及留校学生的统计表统一报学工处学生公寓管理联络办公室,然后由学生公寓管理联络办公室集中报各后勤物业管理公司备案。请各班在2015年1月15日之前,将签署了班主任审批意见的学生申报表交到院学工办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