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举行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3-10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精神,省教委湘教发【2003】3号文件《关于对高等学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非师范类学生进行普通话培训测试和实行普通话等级证书制度的通知》规定:与口语表达密切相关专业(外语类、中文、广告、广电、新闻、法律、管理、导游、商业、信息、通信、外贸、财经、餐饮)的毕业生,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其中导游等专业的学生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非师范类其他专业和学校的学生,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三级甲等以上,方可颁发毕业证书。根据文件精神,我校拟于2015年4月12日开始举行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现将测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测试对象:湘大在籍学生。

2.本科生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登录湘潭大学“教务管理系统”,首先进入“学籍管理”——“本人学籍查询”,看是否有照片显示,如果没有照片显示请于2015年3月28日前将免冠电子照片以报名时的身份证号命名,照片格式为JPG格式(比如张三的身份证号是:123456789987654321,那么他的照片名为:123456789987654321)发至:yuehuijun@xtu.edu.cn

——选择 “考试报名”——选择“普通话报名”——点击“报名”

请认真核对填写相关信息。个人基本信息不正确的请联系教务处学籍科(电话:58292045)

3.报名时间2015年3月9日—3月26日网上报名

4.收费标准由于此次考试采用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省物价局对收费作了相应的调整(见湖南省物价局关于规范普通话培训测试收费的文件(湘价函【2012】124号),具体收费如下:报名费5元,测试费35元,测前培训费30元,共计70元。

5.收费时间:2015年3月28、29日学习委员以班为单位缴费(只收现金)。

6.收费地点:普通话测试站(文科楼五楼东)

7.测试时间:2015年4月12日(周日)开始测试,请各班学习委员于4月9、10日到测试站领取准考证(具体测试时间见准考证或湘大教务处网页普通话学习园地),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8.考前培训内容及时间、地点:

培训内容: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上机考试流程;普通话水平测试内容及评分办法;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注意事项。

培训时间:2015年4月11日(上午:8:00-11:40,下午:2:00-3:40)

培训地点:南山六、七、八阶梯教室。(无特殊情况,不另行通知。)

9.测试用书

湖南省语委办、省测试中心修订,《普通话测试与训练》,湖南大学出版社,2011年。

10.注意事项:

1)在湖南各地三个月内只受理报名一次。

2)未经请假不按时参加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不退费。

3)研究生报名交费时间: 3月28、29日,地点:文科楼五楼东。请将免冠电子照片(须为证件照,以本人身份证号命名,格式为JPG)以邮件附件形式于3月28日前发送至:yuehuijun@xtu.edu.cn

联系电话: 58293224、58293434

湘潭大学语委办、测试站

2015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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