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4年度本、专科生创新奖、竞赛奖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4-20浏览次数:

2014年度我校本、专科学生在各级各类创新活动及学科、文体竞赛中取得了优异成绩,根据《湘潭大学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规定,现将2014年度创新奖、竞赛奖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新奖、竞赛奖评选条件

1.创新奖评选条件

创新奖用于奖励在科学研究、创新实践及学科竞赛中取得了较好成绩的学生个人或集体。申报创新奖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国际、国家和省级刊物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出版著作(须为第一作者);

(2)科技发明创造并获专利(第一发明人);

(3)在各类创新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者。

申报的创新成果必须以我校为第一作者单位。创新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集体奖按项目奖励,不重复奖。

2.竞赛奖(学科竞赛和文体竞赛)评选条件

竞赛奖的评选按《湘潭大学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执行。

二、申报程序

1.个人或集体根据评选要求填写《学生奖学金登记表》,由单位做好初审工作后统一汇总报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学生工作部(处)根据申报情况组织初评;

3.校学生工作委员会评定。

三、申报细则

1.由各院系统一组织申报的创新奖、竞赛奖(学科竞赛奖和文体竞赛奖)奖励,统一填写附件,按照不同奖项分类填写表格。填写内容包括:班级、学号、姓名、奖励对象、类别(省级或国家级)、奖励项目(与证书复印件一致),获奖时间、级别(一等奖等);

2.申报学科竞赛奖,统一按照教务处《关于表彰2014年度学生学科竞赛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决定》中具体表彰名单组织申报;

3.各班请于2015年4月27日前将纸质版材料:荣誉证书复印件一份及附件1、2、3各一份(复印件顺序与附件电子表排序一致)报送学院学工办;电子版材料:报送荣誉证书扫描件及附件1、2、3电子版(外语学院邮箱:1209168636@qq.com)。 统一格式为:文件名为班级+创新奖、文体奖和学科竞赛奖汇总。

附件1:

外国语学院学工办

2015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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