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 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实施办法》精神要求,各高校每年应对大学生进行室内项目和室外项目体质健康测试,受测学生的成绩记入《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并放入学生档案,测试成绩达到50分及以上者方可毕业。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特安排2012级本科学生进行室外项目体质健康测试,各院系务必督促各班班长按照要求组织学生前往测试场地进行测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时间
2015年5月24日、30日、31日(6月5号下午为补考时间段)。(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8:00)。具体安排见附件1。
二、测试地点:湘潭大学第二田径场
三、测试项目
①50米(男、女);②800米(女),1000米(男)。
四、测试要求
1.测试前,学生须认真阅读测试流程(见附件2)及测试要求。学生持本人校园一卡通参加测试,没有携带证件者,不得参加测试。
2.学生务必按照约定的时间进行测试,未按时参加测试的学生不再另行安排测试,测试成绩以零分计算。
3.测试学生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凡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冒名顶替等行为,一律取消相关人员的测试资格,并按《湘潭大学考试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4.学生因伤病或残疾可向学校提交缓测或免予执行< 标准>的申请,经医疗单位证明,体育教学部门核准,可暂缓或免于执行《标准》,并填写《免于执行<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申请表下载地址:/index.html),存入学生档案。确实丧失运动能力、被免于执行《标准》的残疾学生,仍可参加评优与评奖,毕业时《标准》成绩需注明免测。申请表请在测试时间内交体测中心谭老师(联系电话:13789325948)。
5.各班由班长、体育委员组织,以班级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提前30分钟分别到相应的检录点集合检录,男生检录点在第二田径场玻璃房内东头,女生检录点在物理楼东面单车棚。
6.学生测试时应着运动服和运动鞋,并提前做好准备活动,测试前一天应充分保证休息,保证良好的身体状态,不得熬夜,不得空腹参加测试。长跑项目测试请同学确认身体状况是否适宜参加,测试时合理分配体力,如隐瞒不适宜参加测试的情况者,自行承担责任。
本次测试工作由湘潭大学体育教学部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中心具体组织实施,咨询电话:58298307 邮箱:tjb@xtu.edu.cn。
附件:1-2. 湘潭大学2015年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室外项目测试安排表、湘潭大学2015年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室外项目测试流程图
教务处 体育教学部
201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