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5届毕业生离校时间定为6月20日。为做好2015届毕业生派遣、离校等工作,确保2015届毕业生离校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切实方便广大毕业生合理、有效地办理离校手续,今年继续不发放毕业生离校手续单,也不集中安排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有关毕业生鉴定、派遣、户口迁移等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工作的具体日程安排见附件1。
1.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和工作安排,所有毕业生报到证均由省教育厅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统一打印,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申报、核对和发放等工作。要求调整派遣单位的毕业生一律作改派处理,改派必须持有原接收单位的同意退出证明,经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签署同意改派意见后,由毕业生本人到省教育厅就业指导中心办理。
2. 在办理毕业生户口迁移手续时,考取外省高校研究生的毕业生凭录取通知书在离校前或下学期开学初到保卫部(处)户政科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留校工作和考取本校研究生的毕业生,下学期开学时由毕业生本人到保卫部(处)户政科办理户口异动手续;《毕业生户口迁往意向表》毕业生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必须与进校时一致(有异动的必须注明);户口前往详细地址必须填写准确;改派的毕业生一律凭改派后的报到证到保卫部(处)户政科办理户口改迁手续。
3. 所有毕业生均需办理退房手续,办理地点在学生所在片区加电室。
1. 毕业班学生领取毕业证书后不得滞留学校,以免影响宿舍的维修和调整工作。
2. 毕业生应做到文明离校,严禁酗酒、赌博、起哄、打架斗殴和破坏公物等违法乱纪行为。一旦发生此类事情,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学校将视其情节轻重作出延缓派遣,直至追回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