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在湘潭大学开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示范团支部”创建和“百佳团支书”选拔活动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6-10浏览次数:

各二级团组织:

为贯彻落实《关于在大中学生中深入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的通知》(中青联发【2014】23号)精神,同时推动实施校内团支部“活力提升”工程,选树一批可亲可敬可学的团支部和团支书典型,示范引领广大青年学生进一步学习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勤学、修德、明辨、笃实”重要要求,共青团湘潭大学委员会将在全校开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示范团支部”创建和“百佳团支书”选拔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5年6月下旬至10月下旬

二、活动承办单位

活动组委会:共青团湘潭大学委员会

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学生活动中心416办公室

三、活动范围

面向校内的学生团支部(总支),包括班级、社团、活动项目、实验室、宿舍等各类学生团支部(总支)。

遴选产生5个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示范团支部”、1名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百佳团支书”。

四、遴选条件

1.示范团支部:

(1)曾获得湘潭大学五四表彰“百佳团支部”及“团支部工作特色奖”。

(2)认真学习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要求,在“勤学、修德、明辨、笃实”的某一方面或几个方面工作成绩较为突出。

(3)组织设置、基础团务、工作制度等方面较为规范和健全,团支部成员工作能力较强、团结一致,在团员学生中有较高认同度。

(4)积极参与和开展创新创业创优、“三下乡”社会实践、“三走”活动、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行动等高校共青团重点工作和活动,在提升基层团组织活力方面有积极探索和实际成效。

2.百佳团支书:

从“示范团支部”的团支书中进一步遴选产生。

(1)曾获得湘潭大学五四表彰“优秀团干部”。

(2)品格优良,作风过硬,学习成绩较为优秀,文科平均绩点在3.0以上,理工科平均绩点在2.8以上。

(3)热爱团的岗位,所在支部工作开展规范,富有开拓创新精神,取得较为突出成绩。

(4)密切联系同学,竭诚服务同学,在团员学生中具有较高的影响力、号召力。

五、活动安排

活动分为组织申报、资格审查、初步遴选、网络投票、公示五个环节。

1.组织申报(2015年9月15日前):各学生团支部可在申报前开展一系列的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并将“示范团支部”、“百佳团支书”申报表及事迹佐证材料交至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2.资格审查(2015年9月16日至20日):活动组委会将对申报的团支部集体以及团支书个人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集体或个人将不参与此次活动的选拔。

3.初步遴选(2015年9月22日至25日):活动组委会将会邀请校团委老师及各院系团委书记对本次参评团支部进行遴选,选拔出15个团支部进入网络投票环节。

4.网络投票(2015年10月1日至4日):经遴选过后的15个团支部的集体事迹将在XTU百事通上进行展示并组织为期三天的网络投票,投票前五名的团支部将会进行网络公示。

5.“百佳团支书”选拔(2015年10月10日至13日):活动组委会将会邀请校团委老师对通过资格审查、所在集体并获得“示范团支部”的团支书进行选拔,推举一名团支书进行网络公示。

6.网络公示(2015年10月15日至18日):活动组委会将把网络投票前五名的团支部以及选拔的一名团支书在三翼官网上进行为期三天的网络公示,若无异议,直接推送至团省委进行下一轮的“示范团支部”和“百佳团支书”的选拔。

六、有关要求

1.各二级团组织要对此活动充分重视、广泛宣传,充分发动学生团支部开展创建活动,鼓励学生团支部以及团支书积极参与“示范团支部”、“百佳团支书”的选拔活动。

2.报名参加“示范团支部”、“百佳团支书”的集体和个人要在9月15日之前将申报表以及事迹佐证材料纸质档报送至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电子档发至活动组委会办公室邮箱。

联系方式:58293435

邮 箱:xtdxtwbgs@163.com

附 件:1.活动实施方案时间推进表

2.“示范团支部”候选集体申报表

3.“百佳团支书”候选个人申报表

共青团湘潭大学委员会

2015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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