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湘潭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潭防发〔2015〕29号文件精神,为做好全省“11·1”防空警报统一试鸣工作,检测我校防空警报器的性能,确保战时和特殊情况下防空警报信号及时、准确发放,我校将于11月1日拉响防空警报。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统一试鸣时间定于11月1日上午9:30至9:49。
分别鸣放以下信号:
9:30—9:33,发放预先警报信号:鸣36秒、停24秒,反复3次;
9:38—9:41,发放空袭警报信号:鸣6秒、停6秒,反复15次;
9:46—9:49,发放解除警报信号:长鸣3分钟。
请广大师生员工相互转告,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恐慌。
特此通告。
湘潭大学人民武装部
201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