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 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实施办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等文件精神,规定测试成绩评定不及格者(低于60分)及所有因实习、病假、事假等原因提交缓考申请的学生应在本学年度给予补测一次。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现将有关补测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时间
1.室内测试:2015年12月10-11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2.室外测试:2015年12月13日(上午08:00-12:00,下午14:00-17:30)。
具体安排见附件1
二、测试地点
室外测试:湘潭大学第二田径场
室内测试:湘潭大学体育馆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中心(新体育馆内)
三、测试项目
1.室内:①身高、体重(男、女);②肺活量(男、女);
③立定跳远(男、女); ④仰卧起坐(女);
⑤引体向上(男); ⑥坐位体前屈(男、女)。
2.室外:①50米(男、女); ②800米(女),1000米(男)。
四、联系咨询办法
本次测试工作由湘潭大学体育教学部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中心具体组织实施,咨询电话:58298307 邮箱:tjb@xtu.edu.cn。
教务处 体育教学部
2015年11月24日
附件1:室外补测时间安排表
测试对象:2012级、2013级、2014级、2015级(包含兴湘学院)需要补测学生
日期
| 周次
| 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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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3日上午
上午08:00-12:00
| 第十四周
| 2015级需补测学生
2012级需补测学生
兴湘学院需补测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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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3日下午
下午14:00=17:30
| 第十四周
| 2013级需补测学生
2014级需补测学生
兴湘学院需补测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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