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bwin中文官网2014—2015学年评优工作的通知

来源:宣传部 发布时间:2015-11-18浏览次数:

为充分调动广大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响应学校要求,学院决定开展2014-2015学年评优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优对象

2012、2013、2014级普通本科在籍学生(不含休学学生)。

二、评优条件及办法

评选条件及办法按《湘潭大学学生奖励办法》(见附件三)执行。十佳班级必须按照《“十佳班级”评选条件及办法》(见附件十三)进行评选。各班必须结合本班实际进行评选。

三、评优名额及标准

1、各班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优名额分配(见附件一)。三好学生从学年综合奖学金获得者中评选产生;优秀学生干部需学习成绩良好,且担任学生干部1年以上(含1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由班委组织申报,院内初审,学生工作部(处)审定;

2、优秀社会工作者用于奖励担任学生干部、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组织、策划、主持学校大型活动;积极参加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和青年志愿服务活动;热心社会公益事业,表现突出,取得良好社会反响的学生。由各班级统一组织申报,全院共7个名额,每班最多填报一人。

3、三好学生标兵从获得本学年甲等奖学金的三好学生中评选,全院只有两个名额,由个人申请,院系初评并公示,报学生工作部(处)初审、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审定。

4、先进班集体由班委组织申报,院系初步评选后上报,由学生工作部(处)初审、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审定。十佳班集体由各班申请,院系推荐,学生工作部(处)组织评选,全校共评选10个十佳班集体。

四、表彰、奖励办法

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社会工作者颁发荣誉证书,并记入本人档案;十佳班级、先进班集体颁发荣誉证书,并发放一定奖金以示鼓励;获奖集体和个人在校报上公布。

五、评优评选工作要求

1、各班要认真做好综合测评,实事求是,做到公正、公开、客观、合理。

2、对违反学校校纪校规受警告以上处分的学生,取消其本学年评优资格,对未经许可,擅自在校内外租住房屋的学生,实行一票否决制。

3、休复学、转专业和留级学生在新班级满一学年的,评优评选在新班级进行,未满一学年的在原来班级进行。

六、报送材料

(一)必交材料

1、各班需填写报送《2014-2015学年XX级XX班评优汇总表》(见附件二)。此材料需同时报送纸质档、电子档。

2、《学生个人获奖情况登记表》(见附件五)。各班被推选的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社会工作者)每人需填写报送一份(获得多项奖励也只需填报一份)。因《学生个人获奖情况登记表》将存入个人档案,获奖学生必须严格按照《学生获奖情况登记表填写说明》(见附件六)填写。此材料只需交纸质档。

(二)可交材料

1、参评三好学生标兵的同学需填写上报《三好学生标兵登记表》(见附件七)、《三好学生标兵申请表》(见附件十)。其中,附件七只需交纸质档,附件十需同时报送电子档。

2、参评十佳班级的班级需同时报送《十佳班级申请表(一)》(见附件八)、《十佳班级申请表(二)》(见附件十一)及《先进班集体登记表》(见附件九),并需报送相关佐证材料,参评先进班集体的班级需提交《先进班集体登记表》、《先进班集体申请表》(见附件十二)。以上两个奖项的参评班级,都必须报送《班主任工作手册》和《班级工作手册》。其中,所有材料均需上报纸质档,附件十一、十二需同时报送电子版。

请各班班团仔细阅读通知,如有疑问,请咨询组织部部长马志麟18867371181。各班务必在11月24日18:00—18:30将所有评奖评优纸质材料报至外国语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外语楼314),电子档材料发至组织部邮箱:wytwxshzzb@163.com。

外国语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5年11月17日

最新发布

热门点击通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