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外国语学院2015年度“五四”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3-23浏览次数:

根据学校下达的“关于开展2015年度“五四”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我院决定积极落实校团委要求,严格按照《湘潭大学学生奖励办法》(湘大学发[2014]13号),配合开展2015年度外国语学院五四评奖评优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奖项设置

1.五四红旗团委;

2.百佳团支部;

3.共青团信息工作先进奖;

4.团支部工作特色奖;

5.十佳学生社团;

6.十佳学生社团干部;

7.关心共青团工作育才奖;

8.优秀专(兼)职团干部;

9.十佳大学生;

10.十佳学生干部;

11.十佳少先队员;

12.优秀团员;

13.志愿服务先进个人。

二、评选条件

(一)五四红旗团委

“五四红旗团委”评选采用自评和互评相结合方式进行。

(二)百佳团支部

1.团支部制度健全,班子团结,支部凝聚力强;

2.思想建设成效好,经常组织思想讨论和理论学习;

3.支部风气好,学风优良,支部成员无违法违纪现象;

4.积极开展组织生活和支部生活,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具有较好的思想性、启发性;

5.积极做好团员教育管理、推优入党和团费收缴工作;

6.百佳团支部由各二级团组织按分配名额组织评选推报。

(三)共青团信息工作先进奖

1.信息工作队伍建设完善,有经常性培训;

2.主动占领网络思想政治教育阵地,团的自身网站建设完善,充分发挥我校对外宣传阵地湘潭大学青年传媒中心和团学网站三翼校园网的宣传窗口作用,新闻及时上传。2015年在省级以上(含省级)网站、报刊、杂志等媒体发表团学工作新闻报道5次以上;

3.共青团信息工作先进奖由各班级、组织或个人自愿申报,经院团委考核推荐上报校团委,每个院系至多推荐1个集体,2名个人。

(四)团支部工作特色奖

1.团支部班子团结,班级有凝聚力;

2.在学风建设、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科技创新等某个方面成绩突出,在全校形成广泛影响;

3.雷锋班级、孝心班级、爱心班级优先申报;

4.团支部工作特色奖由各院系班团支部自愿申报,院系团委结合一年来的工作进行考核,按分配名额组织评选并上报校团委。

(五)十佳学生社团

1.模范遵守《湘潭大学大学生社团管理办法》(湘大学发[2015]2号)关于社团管理的有关规定,有明确的章程,内部工作机构完善,日常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社团运行良好,社团成员无违法违纪行为;

2.社团在学校有关部门注册1年以上,有一定规模,社团定期开展活动,在服务同学、活跃校园文化、参与社会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

3.社团干部整体素质高,作风良好,富有开拓创新精神,受到社团成员的拥护,能够调动广大会员的积极性;

4.十佳学生社团由各社团自愿申报、指导老师签署意见推荐、挂靠单位审核,学生社团联合会召开答辩评议会推荐上报校团委。

(六)十佳学生社团干部

1.担任社团组织干部,热心社团工作,热心服务会员,组织能力强,群众基础好;

2.学习认真,成绩良好;

3.勇于创新,敢于担当,卓有成效地组织开展各种会员活动,所在社团会员满意度调查结果排名优异,为繁荣校园文化和社团建设做出突出贡献;

4.十佳学生社团干部由个人自愿申报、经所在社团同意、学生社团联合会召开答辩评议会推荐上报校团委。

(七)关心共青团工作育才奖

1.关心共青团工作和学生成长成才;

2.关心支持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实践、创新创业教育、校园文化、志愿服务等活动,为培养高素质人才作出了较大贡献;

3.关心共青团工作育才奖由各二级团组织推荐一人(负责学生工作的院系领导原则上不参与评选)。

(八)优秀专(兼)职团干部

1.截至2016年3月,在专(兼)职团干部岗位任职一年以上(含一年);

2.热爱团的事业,竭诚为青年学生的成长成才服务;

3.刻苦学习,综合素质高;自觉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把学校团委的要求同本单位的实际相结合,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工作中没有重大失误,并取得较为突出的成绩;

4.工作中能够顾全大局,公道正派,光明磊落,不徇私舞弊,不弄虚作假,在同学中享有较高的声誉和威望;

5.能认真及时完成上级团组织布置的任务。

(九)十佳大学生

十佳大学生从三好学生标兵中评选。

(十)十佳学生干部

1.十佳学生干部从优秀学生干部中评选;

2.2015年以来,担任过校、院级学生组织干部,且任职时间达一年以上(含一年);

3.学习认真,成绩良好;

4.有较强的活动策划组织能力,为共青团工作作出了较大贡献;主持组织大型校园文化活动,并获得省级以上奖励(或省级以上媒体报道);(本条至少符合其中一项)

5.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奉献精神,服务能力强,是广大团员青年学习的榜样。

(十一)十佳少先队员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党,热爱科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积极参加少先队组织的各项活动,认知、理解、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16字”要求;

3.学习成绩在班上名列前茅;

4.助人为乐,关心他人,对少先队组织具有较强的归属感、光荣感,立志做好接班人;

5.在科技创新、志愿服务、文体活动中有突出表现者优先推荐;

6.十佳少先队员由子校团总支组织评选,经子校党总支审核后报校团委。

(十二)优秀团员

1.学习认真,成绩良好;

2.品德优良,举止文明,关心集体,乐于助人;

3.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团员意识强,积极参加团组织的活动,主动完成团组织下达的各项工作,按时缴纳团费;

4.积极参加学校、院系举办的大型学生活动,表现突出或获得校、院(系)表扬。

(十三)志愿服务先进个人

1.品德优良,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学习成绩较好;

2.全日制在校大学生;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加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和青年志愿服务活动,表现突出,取得良好的社会反响。

三、评选说明

1.本次“五四”评选评优的各奖项评选比例严格按照《湘潭大学学生奖励办法》(湘大学发[2014]13号)要求;

2.“十佳大学生”、“十佳学生干部”的申报只需报送申报表,无需附加其他材料,由学院初步评选,并推至学校按程序公开评选产生;

3.“共青团信息工作先进奖”、“团支部工作特色奖”、“百佳团支部”的申报只需报送申报表,无需附加其他材料;其他奖项采用班级推报名单方式进行;

4.所有推荐名单经院团委审核公示后统一报送校团委并经由学生工作委员会审定同意。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

各班级要高度重视,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积极部署,严格按照条件进行各项评选推荐工作并及时公示,确保上报无误。

(二)加强监督,保证公平

1.学院将把“五四”评奖评优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2.各班团须按通知要求,在班主任的指导下,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评选。不接受未经班级评选的推报名单。

(三)认真细致,统一规范

1.材料上报要以班级为单位,按要求一次性上报,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个人单独申报。校级学生组织自行推报(不占用院系名额),院团委初审后提供具体名单。各班上报表格格式需严格按照原表格形式填写、打印。不得修改表格原有字体、格式;

2.各班级部分推优名额由团委学生会参照各班级2015年度团费缴纳情况(详见附件《bwin中文官网2015年团员团费缴纳情况》),按比例分配,各班级要按名额上报,不得多报,每个参评学生或集体只能申报一个奖项;

3.所有上报材料只需所要求表格即可,无需另附其他材料;

4.如上报名单或往年打印证书有误,请各班级于5月1日(暂定)前将问题汇总上报并附证书原件及相关证明,经院团委审查确认后纠正补办,逾期不报者,将不另行补办证书。

五、交表时间及要求

1.“百佳团支部”、“团支部工作特色奖”、“共青团信息工作先进奖”、“十佳大学生”、“十佳学生干部”的纸质报名表需于3月29日下午18:00——18:30交至外语楼315并发送电子档到组织部邮箱(wytwxshzzb@163.com)。(纸质报名表详见附件:《外国语学院2015年度“五四”评奖评优各类奖项申报表》)

2.“优秀团员”、“志愿服务先进个人”班级汇总电子档则于3月30日前发到组织部邮箱(wytwxshzzb@163.com)。(电子档汇总表详见附件《外国语学院2015年度“五四”优秀团员以及志愿服务先进个人报名表》)

3.各班上交电子材料时需统一打包,并重新命名为【五四】+【班级】,例如:五四 15英一

4.有任何问题请咨询:高子茜15773281226;马志麟18867371181

外国语学院团委学生会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一:湘潭大学大学生奖励办法.doc (31.00 KB)

附件二:bwin中文官网2015年团员团费缴纳情况.doc (116.00 KB)

附件三:外国语学院五四评优各班名额分配情况.xlsx (11.83 KB)

附件四:外国语学院2015年度“五四”评奖评优各类奖项申报表.doc (79.50 KB)

附件五:外国语学院2015年度“五四”优秀团员以及志愿服务先进个人报名表.xls (19.5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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