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届毕业生离校在即,为了确保获得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毕业生正常办理离校手续,保证还款工作顺利进行,现对有关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请贷款毕业生于2016年5月20日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http://www.csls.cdb.com.cn),进行毕业确认。
1.学生确认并打印《确认表》。学生进入“高校”/“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后, 打开“毕业确认申请” ,认真核对信息,如发现错误或信息不完整,可以在系统中打开“个人信息变更”自行修改,并完善“通讯信息”、“就学信息”、“家庭信息”、“就业信息” (继续读研的学生在此栏填写“继续读xx学校研究生”)、“联系人信息”及“其他信息”中的各项内容,每一项务必真实、准确填写,再点击“保存”(高校)/“提交”(生源地),然后回到“毕业确认申请”页面,点击“确定”(高校)/ “申请”(生源地)完成毕业确认,然后导出并打印《确认表》。
2.院(系)审核。各院(系)认真审核学生送交的纸质《确认表》内贷款毕业生的就业单位、联系方式及家庭地址等信息,确保相关信息的真实性与准确性,审核无误后由学生本人在确认表上签字、按手印。此表一式三份,学生本人、院系和学校各执一份。
继续攻读硕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如因经济情况,不能在研究生阶段还款的,可以申请展期还款(生源地助学贷款与生源地联系办理)。
1.申请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国家助学贷款展期审批表(见附件);
2.办理程序:学生网上申请,并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交院系。
附件:国家助学贷款展期申请审批表.doc (38.00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