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和2018-2019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10-11浏览次数:

为切实做好2017-2018学年本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和2018-2019学年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国家励志奖学金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综合排名在本专业的50%以内,参评当学年度没有不及格科目;

(5)系我校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学生,且必须是已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生活俭朴。

2.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系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且必须是已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生活俭朴。

二、评审要求及申报程序

学院成立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申请和评审工作;

1.国家励志奖学金

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2017-2018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一),如实说明申请理由及家庭经济状况和上学年成绩单(经学院认定并加盖公章)等相关证书复印件。

2.国家助学金

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2018-2019学年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四),如实说明申请理由及家庭经济状况。

三、有关纪律要求

1.要认真做好综合测评工作和贫困生摸底认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要严格按下达的名额及标准执行,严禁将等级资金拆分,杜绝助学金平均分配现象;

3.严禁班级将资金二次分配或个人请客;

4.推荐名单须在学院内公示五天后,按要求汇总报校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报送材料及具体要求

1. 报送材料

(1)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参评学生的附件一《2017-2018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每人一份,附件二《2017-2018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表》一份及附件三《国家励志奖学金本专科学生信息导入省中心系统模板》一份。(其中,附件二和附件三只需报送电子档)

(2)国家助学金:推荐参评学生的附件四《2018-2019学年国家助学金申请表》每人一份,附件五《2018-2019学年国家助学金受资助学生备案表》一份,附件六《国家助学金本科学生信息导入模板》一份和附件七《省资助系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导入模版》一份。(其中,附件五,附件六和附件七只需报送电子档)

2. 具体要求

(1)《2017-2018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不得更改表格的内容、格式,或使用自制表格。推荐理由、学院意见栏及签名之处,必须由相关负责人亲手签写。学生的申请理由、推荐理由、学院意见的填写时间和高校意见的填写时间相差必须大于公示天数(如:学生申请时间10月10日、学院意见时间10月15日,请照实填写,要考虑到学院评选是需要时间的,不可能班级一推荐,学院就同意通过)。其他表格内容必须使用电脑录入、不允许手写、不得涂改或出现空白项(如该项无内容,请使用斜杠标明),每人一份一页。

(2)根据省资助管理中心文件要求,贫困生库中的属于七类资助对象学生必须认定为特别困难学生且国家助学金评定为国家一等助学金;

(3)以上所有材料需同时报送电子表格。

五、评选名额及资助标准

1. 评选名额

各班级具体分配名额指标,详见附件八《各班奖助学金分配名额》。湖南省下达的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名额800个,学校下发各学院申报名额800个,我院名额为40个;我院国家助学金申报名额共272个,其中国家助学金一等97个,国家助学金二等86个,国家助学金三等89个。

2. 资助标准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

国家助学金分秋季和春季两次发放。一等助学金4000元/人·学年、二等助学金3000元/人·学年、三等助学金2000元/人·学年。秋季助学金和春季助学金发放标准为:一等助学金2000元/人、二等助学金1500元/人、三等助学金1000元/人(资助系统输机按照秋季金额)。

六、报送时间

评选材料务必于10月159:00前递交相关纸质材料和电子版;纸质档交至外语楼315,电子版发送至:1209168636@qq.com。(其中,附件二、附件三、附件五、附件六和附件七的电子版,请各班先进行汇总后,再统一上报。附件一和附件四的电子档请各班收齐后统一打包成压缩包,并与其它汇总表一起报送)过时不候。

七、发放方式

1.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材料由省教育厅审核汇总报教育部批复后,学校将奖励经费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学校计财处将通过建行,将资金直接发放到学生学费代收代扣的建行卡内。

2.国家助学金申请材料由省教育厅审核汇总报教育部批复后,国家助学金分秋季学期和春季学期两次平均发放给受助学生(湖南省教育厅此次下达的是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的经费。2019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受助等次不变)。

学校计财处将通过建行,将资金直接发放到学生学费代收代扣的建行卡内。

附件一:2017-2018学年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39.00 KB)

附件二:2017-2018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表.xls (23.00 KB)

附件三:国家励志奖学金本专科学生信息导入省中心系统模板.xls (179.00 KB)

附件四:2018-2019学年国家助学金申请表.xls (19.50 KB)

附件五:2018-2019学年国家助学金受资助学生备案表.xls (23.00 KB)

附件六:国家助学金本科学生信息导入模板.xls (170.00 KB)

附件七:省资助系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导入模版.xls (21.50 KB)

附件八:20181011-各班奖助学金分配名额.xls (27.50 KB)

外国语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10月11日

最新发布

热门点击通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