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九届“金桂”奖助学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湘潭大学法学院 发布时间:2018-09-28浏览次数:

“金桂”奖助学金是我校长沙校友会为回报母校,支持学校的建设与发展,于2010年捐资设立。用以资助成绩优良和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为做好第九届“金桂”奖助学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及资助标准

设有奖助学金名额50人。其中,我院2015级、2016级、2017级本科生奖学金1人;2015级、2016级、2017级、2018级本科生助学金,2人。金额为6000元/人。

二、本科奖学金申请条件

1.参评学生必须为在校全日制2015、2016、2017级本科学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信念坚定,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及学校的规章制度,道德品质优良。

3.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良,学年成绩(2017年9月-2018年7月)各门课程平均成绩文科在80分以上,理工科在75分以上且无挂科记录。

三、助学金申请条件

1.助学金参评学生必须为湘潭大学贫困生数据库中2015级、2016级、2017级、2018级特别困难学生。

2.家庭经济情况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孤儿、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

(2)单亲或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长期卧床家庭缺乏劳动力,家庭又无固定经济来源且亲友无资助能力者;

(3)家庭被地方政府列为特困户,难以维持基本生活者;

(4)家庭为民政部门确定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者;

(5)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者;

(6)来自老少边穷地区,经济条件差,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者;

(7)因家庭经济贫困,无力支付在校期间必要的学习和生活费用者。

3.思想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行为文明,品学兼优,生活俭朴,懂得感恩。

四、工作要求

《“金桂”奖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须附成绩单及其它附件证明材料。

五、材料报送

请于2018年10月10日下午5:00前将申报的纸质材料报送外语楼315;申报的电子材料请发至1209168636@qq.com。

六、有关纪律要求

1.要认真做好综合测评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要严格按下达的名额及标准执行,严禁将等级名额降等拆分和资金拆分,杜绝奖助学金平均分配现象;

3.严禁班级将资金二次分配或个人请客;

4.推荐名单须在学院内公示三天后,按要求汇总报校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七、其他要求

1.所报材料须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该生评选资格,并将空出指标留作机动指标使用。

2.受助学生在收到资助款后的学期末,须给资助人或学校写一份“总结信”,如实介绍自己对资助款的使用及学习、生活情况。

附件一:2018年“金桂”奖助学金申请表.doc(37.50 KB)

外国语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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