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新华社中国图片社有关文件和湖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的精神,高等教育毕(结)业生的像片须与学历证书一同注册上网,并委托新华社中国图片社负责图像的采集、制作工作。我校2019届普通本专科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上的照片将全部采用本次所拍照片,为切实做好我校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工作:各班级必须提前通知到每一位预计毕业生,班团干部必须到场负责拍摄时的组织工作,10月22日前将附件1《2019届预计毕业生图像采集工作人员名单》发送至外院邮箱1209168636@qq.com。
二、拍摄对象:全体2019年预计毕业生(含延期毕业学生)。
第一组: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艺术学院、国际交流学院、环境与资源学院、化学学院、公共管理学院。
第二组:碧泉书院、化工学院、法学院、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外国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毛泽东学院)、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文学与新闻学院、机械工程学院、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及兴湘学院散拍。
五、拍摄时间:2018年11月1日,具体日程安排见附件2。
六、费用标准:根据新华社、教育厅文件精神,由学校代收毕业生的图像采集费15元/人。各班级务必在10月22日前以班级为单位将图像采集费统一交至学工办313。
七、注意事项:各班学生在相应的拍摄开始时间前20分钟到达拍摄场地,并请按学号顺序整队入场,不得迟到,不得喧哗;学生应规范着装(建议尽量穿带领子的服装,不要穿浅色系列特别是蓝色的服装,不要戴毛围巾,不要穿长毛领子的外衣,免冠,不戴变色镜及墨镜,),按顺序参加摄像,拍摄完毕后迅速离开拍摄场地,不得逗留。
八、其它事项:学生如因无法抗拒的原因不能参加学校组织的拍摄,可以在2018年11月-2019年3月就近与当地高校或新华分社联系散拍,散拍注意事项见附件3。散拍学生在接到本人照片后请及时将照片交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学生若未按要求参加电子摄像,或散拍照片后不及时将信息反馈给教务处学籍管理科,都将影响毕业注册,请同学们按通知精神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