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突出对学生创新意识、实践能力的培养,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我校设立“伟人之托”千万奖助学金。为充分发挥“伟人之托”千万奖助学金的激励作用,现将2018年湘潭大学“伟人之托”本科生千万奖助学金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全体全日制在籍本科生(含兴湘学院)。
二、申请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高,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德高尚者;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积极上进,成绩优异者;
3.关心集体,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文体活动者;
4.无欠缴学费情况,无违反校纪校规情况,无受纪律处分情形;
5.同时获得政府奖学金(含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和校学年综合奖学金的,自获奖之日起一年内不再参评学校设立的社会资助奖;
其他具体申请条件见《湘潭大学“伟人之托”本科生千万奖助学金评选细则》(附件一)
三、评选名额及奖助金额
(一)奖学金
参评学生必须为在校全日制2015、2016、2017级本科学生,外国语学院名额为2人,金额4000元/人。
(二)助学金
助学金参评学生为湘潭大学2015级、2016级、2017级、2018级困难学生,外国语学院名额为4人,金额2000元/人。
四、评选程序
(一)本人申请、学院初审
符合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2018年湘潭大学“伟人之托”本科生千人奖助学金申请表》并附相关材料,且需经院系初审后,在湘潭大学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中(湘大官网→信息门户→学工系统→学生资助→资助管理→学生资助申请)线上完成申请(系统开放时间为12月5日—12月10日)。
(二)学院公示
学院将初审通过的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日。
(三)学校审核与公示
评审委员会对相关学院报送的评选名单进行审核,并对获奖助名单公示3日。
五、报送时间
评选材料务必在2018年12月6日下午4:00前递交相关纸质材料(附件三申请表+相关佐证材料)至外国语学院315(1)办公室,电子版(附件三申请表+附件四汇总表)发送至1209168636@qq.com。
附件一:湘潭大学“伟人之托”本科生千万奖助学金评审细则1.docx (16.30 KB)
附件三:2018年湘潭大学“伟人之托”本科生千万奖助学金申请表.xls (23.00 KB)
附件四:伟人之托奖助汇总表1.xls (22.00 KB)
外国语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