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同学:
根据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报送2019年度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执行情况报告的通知》(湘学助[2019]37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19年度学生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材料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1、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①2019年应征入伍的在校生(新生除外)、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②2019年退役复学的学生;③补报2013-2018年应征入伍的在校生、应届、往届毕业生和退役复学的学生;
2、直招士官国家资助:①2019年直招士官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②补报2015--2018年度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
3、退役士兵教育资助:退役一年以上、自主就业符合资助条件的退役士兵入学学费减免;
4、高校新生和在校学生入职期间保留学籍,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后允许入学或复学,可申请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
二、申报材料与时间
1、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在校生、应往届毕业生、应往届直招士官):《应征入伍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学籍信息证明、身份证复印、毕业证复印件(毕业生);
2、退役复学、退役士兵教育资助: 《应征入伍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退役证》复印件、学籍信息证明、身份证复印;
3、请符合要求的学生于2019年10月15日前,将准备好的纸质材料送交到校资助管理中心(服务大楼302)。
三、其他注意事项
登录全国征兵网A4纸双面打印申请表,学生需将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完整并经财务财务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生源地入伍需加盖当地征兵办公章后送交至校资助管理中心(服务大楼302)。
外国语学院学工办
2019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