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19级同学:
为了切实做好2020年下学期学生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及《湘潭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学生转专业必须在同层次、同批次招生的专业之间进行。机械类(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录取的学生及采矿工程、安全工程等通过职高对口方式录取的学生,不能转入学校其他本科专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不予考虑转专业:
1、入学未满一学期或本科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的;
2、通过面试考核接收的艺术类等学科专业的;
3、正在休学、保留学籍或应予退学的;
4、已转专业的;
5、学校认定为不宜转专业的其他情形。
三、本院要求转专业的学生,务必于2020年7月17日前将《湘潭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和成绩单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的电子档(请标明专业班级姓名,如“19英一张三-湘潭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发送至邮箱:402833560@qq.com ,逾期学院不予受理。转专业事宜将在下学期开学第一周进行。
四、注意事项:外国语学院德语专业本次已无转出指标,不再接收此专业学生转专业申请。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信用风险管理学院;商学院-会计学、金融学专业;计算机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专业本次已无转入指标,不再接收转专业学生。
特此通知。
附件2:湘潭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doc (19.00 KB)
外国语学院学工办
2020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