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 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和湖南省资助管理中心下发的《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湘学助〔2020〕37号)文件精神,我校将开展2019-2020学年本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本科学生(不包括独立学院学生)。
二、评选名额及奖励标准
我院评选学生名额共43人;奖励金额5000元/人;学校下发名额见附件1,本院名额分配见助学金通知。
三、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校纪校规;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学年综合排名在本专业的前50%,参评当学年度没有不及格科目;
(六)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为入库困难生)。
四、报送材料时间及要求
(一)材料报送
各班将班级评议表(和国助是同一班评表,只要交1份)、申请人的《本专科国家励志奖学金导入模板》(见附件3,只要电子版)、《2019-2020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一份纸质版,可调小填报内容的字体,不得改变表格原格式,除签名处手写外其他均打印)、上学年成绩单(经外语楼215办公室教务罗静老师认定并加盖公章)和相关证书复印件(如四六级、获奖证书等),于11月5日下午5:00前报送至外语楼315(1)学工助理处,电子版和助学金相关材料一起发送至1209168636@qq.com。(请注意发邮件时务必在邮件名处写明年级班级和材料内容,如:17英一-国励志+国助材料,子文件名也请以:17英一-本专科国家励志奖学金导入模板的样式命名。)
(二)具体要求
1.《2019-2020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不得更改表格的内容、格式,或使用自制表格,申请理由抬头空2个字符。推荐理由、学院意见栏及签名之处,必须由相关负责人亲手签写;其他表格内容必须使用电脑录入、不允许手写、不得涂改或出现空白项(如该项无内容,请使用斜杠标明),每人一份一页。
2.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能申请国家奖学金。
附件:附件1:2019-2020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名额分配表.xlsx (10.04 KB)
附件2:2019-2020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doc (28.00 KB)
3、本专科国家励志奖学金导入模板-请勿更改格式.xls (166.50 KB)
外国语学院
202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