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优秀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及报考研究生资格审查工作程序

来源:湖南省调解理论研究与人才培训中心 发布时间:2017-08-28浏览次数:

2018年优秀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及报考研究生资格审查工作程序:

1.828-91,各学院(系)组织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自愿报名(点击预约申请-研究生推免报名-研究生报名列表-报名并填写相关信息;既符合学校单列指标直推条件又符合学院指标推荐条件的学生,可同时申请两类指标推荐)并收集符合单列指标直推条件的学生相关材料。同时将学院(系)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组成原则及具体名单加盖公章后报送教务处教研科。

2. 9月4日前,各学院(系)在新教务管理系统中对申请单列指标直推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并整理报送以下材料:

(1)湘潭大学2018年单列指标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汇总表(从教务管理系统中打印并签字盖章);

(2)符合“学校直接选拔条件”的相关材料。

3. 9月7日前,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查符合“学校直接选拔条件”的学生材料,确定单列指标及直接选拔名单后,由教务处在校园网上公示学校直接选拔名单,公示期为3天。

4. 9月8日前,学校公布下拨至各学院(系)的推免生指标。各学院(系)应根据各专业毕业生人数等情况将推免生名额合理分配至各本科专业。

5. 9月13日前,各学院(系)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根据本单位及各专业推免指标情况,按照公布的学院(系)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细则,对申请推免的学生分专业进行综合排名推荐并在院内公示;教授联名推荐应符合《湘潭大学关于教授联名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附件1)中的基本条件,并严格按各学院(系)公布的实施细则进行。

6. 各学院(系)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经院内公示无异议后,于9月15日前在教务管理系统中上报推荐学生,并整理报送以下材料:

(1)湘潭大学2018年院系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汇总表(附件2);

(2)教授联名推荐相关材料。

各学院(系)推免顺序替补学生不得超过1,多报或者不报视为放弃替补申报资格。所有推荐材料的真实性由具体经办人和学院(系)负责。

7. 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各学院(系)推荐材料,确定正式推荐名单后,由教务处在校园网上公示学校推荐名单,公示期为3天。

8. 学校将公示后的推荐名单提交到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

9. 通过审核备案的推免生,根据教育部要求,及时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注册,9月底至10月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查询各招生学校招生专业目录,填报志愿,接收并确认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请各位同学严格按照程序中的时间进行相应的流程。

本科教育

最新发布

热门点击通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