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4-03浏览次数: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和湖南省教育考试院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我校的复试工作管理,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特制订我校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按需招生,宁缺毋滥。

2.坚持把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作为复试核心的原则,选拔具有突出创新能力、良好学术潜力或实践能力的人才。

3.继续推动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和优化,大力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主动适应国家需求,促进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协调发展。

4.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总体要求

我校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和相关文件规定,切实加强领导、严格复试管理、规范工作程序、确保我校复试录取工作公平有序地进行。

三、管理机构

1.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职责:统筹协调、现场巡视,全面负责学校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组长:罗和安

副组长:周益春、宁建民

2.复试录取工作监督小组

职责:监督、检查各单位复试和录取工作情况。

组长:周益春、宁建民

成员:张海良、刘圣陶、罗凤华、唐检云、胡自化

监督电话:0731-58298628 ,0731-58292181

3.学校研究生处招生办负责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做好复试报到、资格审查、口语及听力测试、录取等工作。

4.在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各学院成立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书记和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担任;成员由各学科负责人、专家及教务干事等人员组成,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复试和录取工作。

5.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要根据学校有关政策制定本学院复试录取办法,并在复试前向考生公布。

6.各学院成立各专业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复试小组组长由相关学科负责人担任,小组成员由本学科硕士研究生导师代表组成。各专业复试小组要安排专人对考生复试情况进行文字记录。

四、复试的具体要求

1.一志愿考生取得复试资格即初试成绩达到基本要求,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上线考生请主动与所报考学院联系;

我校自主划线专业如下:

学科门类(专业)

名称

总分

单科(满分

=100分)

单科(满分

>100分)

备注

030100

法学

325

42

63

法学院

050200外国语言文学

050203法语语言文学

050204德语语言文学 050205日语语言文学

050211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370

54

81

外国语学院

055100

翻译(专业学位)

355

54

81

外国语学院

125300会计硕士

(专业学位)A线

185

55

110

商学院

125300会计硕士

(专业学位)B线

155

41

82

商学院

已参加提前面试并达到要求的考生

②除以上专业我校执行自主划线,其他专业均执行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初试成绩一类地区的基本要求。

2.已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系统中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请与所申请学院联系并参加复试;

3.已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推免生在推荐阶段已进行了复试,不再参加本次复试;

4.各学院最终复试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总指标数-推免生数)*1.2。

5.复试时间安排

时 间

具体安排

地点

负责单位

4月10日上午

8:00-12:00

考生按要求携带有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俱乐部

研招办

各学院各派2人

4月10日中午

13:00-13:30

英语听力

逸夫楼

研招办

4月10日下午-11日

专业笔试、面试、英语口语考试

各学院定

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学院安排

注:湘潭大学本校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体检时间:4月8日-10日。

6.资格审查

所有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都必须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复试时需携带下列材料:

①初试准考证;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及复印件;

④所有非应届考生需在复试资格审查时提供教育部学信网下载并打印的个人学历证明,如无相关信息则需要提供教育部学信网的个人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⑤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治审核表(档案单位一般应与报名时填报的工作或学习单位一致且须加盖公章),《政治审核表》格式见附件1

⑥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复试时单独交至各学院】。

⑦缴纳复试费80元,缴费方式如下:

网上缴费,缴费时间(4月4日-4月9日)步骤如下:

1)登陆湘潭大学网站,选择公共服务栏目“财务服务” ,进入湘潭大学财务处主页,点击“网上缴费服务平台”;

2)选择“本部网银自助缴费平台”;

3)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码及验证码进入系统(在学号处填身份证号码,身份证末位为X的请大写);

5)进入系统后选择“在线缴费”下的“考试费”,按提示进行网银操作。

6)缴费完毕后,选择“缴费查询”下的“已支付记录”,打印缴费界面。

7.复试主要方式和内容

① 听力及口语测试:外语听力测试(其中非英语专业的英语听力测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小语种、英语专业的听力测试由外国语学院组织),时间为30分钟,满分为5分。

外语口语测试满分为5分(由大英部和各学院组织)。

②专业笔试:主要为专业课考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分。由招生学院按一级学科专业或二级学科专业自行命题;有选考科目者,请提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所报考学院。复试考试科目见《湘潭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③面试

专业综合面试主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知识结构、综合素质和能力进行考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满分为10分,具体面试形式由学院自定。参加面试时,考生可以提供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如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论文等)。

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法律硕士以外的同等学力考生(包括成人教育应届本科生)必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不可与初试科目、复试笔试科目相同),每门课程考试时间为1.5小时,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总分,但若有一门不及格(低于60分)将不予录取。

④对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考生须考核其政治理论水平。

⑤外国语学院复试小语种听力及口语考试、专业笔试、专业复试三门,各科目总分满分均为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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