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20日,根据研究生院下发《关于在研究生中开展2013年度“五四”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精神,我院2013年度“五四”评奖评优指标“优秀学生团干部”为9个,“优秀团员为”20个,志愿服务先进个人9个。按照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具体安排如下:
评选项目及条件:已办理提前就业及档案不在校研究生不得参评。
1、学习刻苦,成绩良好,品德高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4、勤奋工作,乐于奉献,能发挥学生团干部的表率示范作用;
5、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有较强的社会活动能力和创新精神,为校园文化建设作出一定贡献;
3、团员意识强,积极参加团组织的活动,主动完成团组织下达的各项工作,按时缴纳团费;
2、全日制在校大学生;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加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和青年志愿服务活动,表现突出,取得良好的社会反响;
1、3月20日,转发校研究生院下发的《关于在研究生中开展2013年度“五四”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精神到院主页研究生通知栏,通知2011.2012.2013级各班班长将文件精神转达给每位学生。
2、3月21日,将分配名额下发到各班,符合条件的同学可自行申请,将申请表上报班委会。
3、3月21日-24日,各班委根据申请同学情况,组织班会投票推选;
4、3月25日,上午10点前各班将申请表、汇总表上报院研工办(附:会议记录投票结果);
5、3月26日,下午3:00召开学生工作委员会会议评议结果;
6、3月26-28日,院评选工作结束后,结果将在学院网站公示后上报。
注:1、计算方法:班级人数/研究生总人数*分配名额数
2、分配后优秀团员多出1个名额,将由学生工作委员会综合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