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申报2009年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08-08-20浏览次数:

转发社科处通知如下,请有意申报者按要求提交材料!

为做好2009年度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请各有关单位按照关于组织申报2009年度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国科办厅〔2008〕56号)要求,抓紧时间组织推荐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推荐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校限推荐申报项目1项。

二、我校推荐申报项目的书面申报材料和网上相应电子数据的报送截止时间为2008年8月27日,并由推荐单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五份报送到湖南省科技厅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处。

附件一:关于组织申报2009年度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附件二:2009年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要求

社科处

二○○八年八月十九日

附件一:

关于组织申报2009年度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副省级城市科技厅(委、局),国务院各有关部委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科技计划工作的总体部署,科技部现启动2009年度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由于时间较紧,请各单位在总结历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按照具体申报要求(见附件),尽快做好组织申报工作。

二、2009年度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继续通过科技部科技计划项目网上申报服务系统进行网上申报,有关办法、申报要求及相应软件请访问科技部科技项目申报系统(http://program.most.gov.cn)。请各地方科技厅(委、局)和国务院各有关部委科技主管部门在进行网上申报的同时将书面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三、书面申报材料和网上相应电子数据的报送截止时间为2008年8月31日。由于报送时间相对集中,请各单位做好安排,避免网络拥堵。

四、请各归口管理部门要加强管理与协调,严格把关,杜绝项目多头重复申报。

特此通知。

二○○八年八月四日

附件二:

2009年度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要求

2009年度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的“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完善决策信息和智力支持系统”的要求,围绕科技中心工作,组织有关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研究,为决策提供参考与支撑。根据2008年度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及评审情况,2009年度计划项目申报安排三大类:重大招标项目、面上项目和出版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指南

1.2009年度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重大公开招标项目(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包括:

(1)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研究

(2)中央与地方科技资源配置和协调机制研究

(3)政府科技投入的权益性问题研究

(4)公共科技产品及服务的公平分享机制研究

(5)原始性创新与新兴产业发展研究

(6)高耗能产业节能技术政策研究

(7)研发全球化及我国研发产业发展战略研究

(8)全球经济波动对各国科技发展战略的影响研究

招标项目的申报题目必须与上述题目一致,具体研究内容由申报单位自行拟定。科技部将先对申报项目组织专家进行网上评审,然后再根据网评结果选择候选项目进行会议答辩,择优选择项目承担单位。各地方、国务院各部委申报招标项目不超过3项次。招标项目资助额度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

2.2009年度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面上项目(以下简称面上项目)由申报单位从以下四个领域自行确定选题:

(1)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前瞻性研究

(2)科技发展宏观战略研究

(3)科技进步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研究

(4)软科学理论与方法研究

各单位申报的面上项目不能与重大招标项目重复。科技部对面上申报项目将组织专家进行网上评审,择优选择立项项目。各地方、国务院各部委申报面上项目原则上不超过3项;国家发改委、中科院和中国社科院申报面上项目不超过6项;国务院国资委、教育部申报面上项目不超过9项。面上项目资助额度原则上不超过10万元。2009年面上项目继续支持自筹经费开展研究的项目,并继续设置自筹经费类项目。

3.2009年度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出版项目(以下简称出版项目)主要资助各类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的出版。科技部组织专家评审,择优选择资助项目。各地方、国务院各部委申报出版项目原则上不超过2项;国家发改委、中科院和中国社科院申报出版项目不超过4项,国务院国资委、教育部申报出版项目不超过6项。出版项目资助额度原则上不超过2万元。

二、申报要求及流程

1.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国务院各有关部委主管软科学的司局(以下简称归口管理单位)组织。科技部不受理项目申报单位直接提交的申报材料。

2.2009年度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申报继续通过科技部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系统实行网上申报,同时必须提供书面材料,未通过网上申报的项目不予受理。

网络在线申报操作流程说明如下:

(1)申报单位用户注册

申报单位需通过科技部门户网站“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进行注册,具体注册及审核过程请认真阅读网站说明,并按照有关要求将相关注册审查资料以特快专递寄送至科技部信息中心。科技部信息中心收到资料后,将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单位注册信息的审核。

已在申报中心登记注册的申报单位,仍沿用原单位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不需重新注册。如用户原账号和密码丢失或在注册中遇到问题时,请与科技部信息中心进行咨询。

科技部信息中心咨询电话及传真:010-58881245、68576284、68570604,68578273,68579513,68570682,68584828(传真)

(2)申报单位用户登录

申报单位用户使用由科技部信息中心审核后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国家科技计划信息申报中心,选择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栏目在网页的左侧),进入“09年度项目申报”系统,选择申报项目类型,进行申请书的在线填写。

申报单位用户根据申请材料填写说明,确认无误后在线提交,同时将书面材料寄送归口管理单位。由归口管理单位在线审核、报送科技部。

(3)申报单位打印、报送

项目申报负责人按照要求在线打印申请书,并经承担单位领导审核签字盖章后,报归口管理单位。归口管理单位审核同意,并经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将书面申报材料,包括申报函(须列出项目清单)和各申请书(1式3份,至少有1份为加盖公章的原件)报送科技部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除另有要求外,对未进行网上申报或未报送书面材料的,或未通过归口管理单位审核同意的,以及书面《申请书》与网上《申请书》不一致的申报项目,科技部不予受理。

3.2009年度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申报受理工作由科技部办公厅委托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组织。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及中国软科学网站随时公布最新的申报注意事项及工作动态,请各单位及时注意网上通知、通告。

三、其它事项

1.项目申报负责人只能为1人,项目申报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1项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2个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在研的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还未结题的原则上不能申报。申报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能以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课题重复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国家科技计划其他项目。归口管理单位要认真审核把关,如违规申报,所在单位将被通报批评,并取消项目申报负责人3年申报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资格。

2.《申请书》中需明确研究工作方案及时间进度。对开题、中期汇报及要在《软科学要报》发表的内容作简要表述。

3、项目申报负责人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并按照有关科技计划经费管理办法填报资助金额,出版项目申报负责人要确认出版的成果没有知识产权纠纷。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后,将取消项目申报负责人3年申报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资格,如已获准立项即作撤消立项处理并通报。

4.为保证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和评审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在正式立项前,申报单位或项目申报负责人以及参加人员不得以任何名义走访、咨询评审组专家或邀请评审组专家进行申报辅导。

5.归口管理单位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努力提高申报质量。要依据《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申报要求,认真审核申请书的内容,特别是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并签署明确意见。

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

联系人:常玉峰 王奋宇

电话:010-58884505; 010-58884506

传真:010-58884588

电子邮件:rkxzzc@casted.org.cn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8号312室

邮政编码:100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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