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做好2008年度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08年度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主要研究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改革建设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研究成果要能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二、申报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的主持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具有正高级职称;近3年来在所申报项目领域有相关研究成果,且在核心刊物发表过;承担并完成过省级以上社科基金项目;有一个理论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相结合的实力较强的研究团队;没有在研的国家和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
三、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只能按照项目指南中的规定题目申报,不能随意改变题意。
四、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的论证篇幅可适当放宽,除在申请书中的项目类别一栏填写“重大项目”外,重大项目的其他填报要求与一般项目相同。
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发扬改革创新的精神,努力将通讯初评与答辩终审结合起来,不断完善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评审机制。
六、2008年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每项资助金额为5-7万元。对中标的重大项目先拨付启动经费3万元。对验收合格的成果,全额拨付后续经费。对验收不合格的成果,扣除全部后续经费。
七、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的研究成果要具有前瞻性、创新性、战略性和可操作性,通过调查研究,提出建立在实际问题、实际工作之上的观点与立足工作、推动工作的政策措施,必须在立项后6个月内完成研究任务,研究成果为2万字以内的论文或研究报告。
八、除没有科研管理部门的个人外,我办原则上不受理个人申报。申报2008年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需提供《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6份、课题论证活页5份,申报材料要求用纸制标准文件袋装好,一人一袋,袋子的正面要求贴上申请书的封面。2008年省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指南、申请书及论证活页等可从湖南社科规划网(http://sk.rednet.cn)下载。申报材料集中受理时间为11月11―12日。
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意义重大,要求严格,请各科研管理部门及相关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审查,确保申报立项工作顺利完成。有关事宜可与我办联系,联系电话:0731-2216244、2219078,联系地址:省委大院二办公楼523、524室。
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
2008年9月9日
附件:2008年度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申报指南
2008年度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
重大项目申报指南
1.长株潭试验区行政管理体制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改革的基本思路和对策研究;
2.长株潭“两型社会”改革建设中的城乡统筹体制创新研究;
3.长株潭城市群建设国家区域性金融中心设计与政策支持体系研究;
4.长株潭城市群现代物流中心发展对策研究;
5.长株潭试验区旅游业发展对策研究;
6.长株潭城市群改革建设中的城市风格与文化特色研究;
7.长株潭城市群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研究;
8.长株潭城市群农业现代化引领区建设研究;
9.长株潭“两型社会”改革建设中的创业和就业环境优化研究;
10.长株潭生态型城市群发展对策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