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通知

来源:外语学院 发布时间:2010-01-07浏览次数:

201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这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10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在指导思想、课题选题、申请书论证等许多方面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重要导向并作了许多新的要求,请各单位认真领会国家社科规划办的申报通知精神,切实做好项目的申报组织工作,提高项目申报数与立项率。(有关的申报通知、《课题指南》、代码表、申请书、《课题设计论证》活页等已在附件中链接)。

2.本次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报对学科学位点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为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各单位要科学布局,有效整合力量,院学术委员会要积极组织,对本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会审、答辩和讨论,凡未经会审、答辩和讨论的项目申请书,社科处将不予受理。

3.在注重项目质量的同时,社科处根据本年度项目检查情况及各单位师资分布情况,对各单位至少要申报的项目基数进行了分配,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积极发动,在申报基数的基础上尽可能多报,申报基数的分配情况如下:

单位名称

商学院

哲史学院和毛研中心

法学院

文新学院

公管学院

旅管学院

申报基数

16项

20项

18项

13项

12项

3项

单位名称

外国语学院

大学英语教学部

图书馆

体育教学部

职业技术学院

艺术学院

申报基数

3项

2项

2项

1项

1项

1项

各单位必须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和申请书的真实性负责,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书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其三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即作撤项处理并通报批评。国家社科规划办规定“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以结项证书标注日期为准)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新项目。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课题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课题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单位的科研管理部门要认真审核把关,如违规申报,所在单位将被通报批评。”对此,学校还将取消相关单位一年申请教育厅一般项目的资格。须注意的是,本次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没有设置主持人不能作为项目参加人和参加人只能参加两项项目的规定,请大家一定要注意。

4.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人要按照《课题指南》的要求进行申报。《课题指南》的条目一般只规定研究范围、研究方向、研究重点,申请人可在相关范围和方向下自行拟定题目。符合《课题指南》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的自选课题也可以申报。应用经济学科由于内容比较宽泛,原则上要按照《课题指南》规定条目申报,一般不受理自选课题申报。本年度对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所有课题一律实行同行专家通讯初评,通讯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进行。活页论证的字数不超过4千字。

5.国家社科规划办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鉴定为优秀或被登载《成果要报》及《成果文库》的项目负责人以及信誉良好的鉴定专家和通讯评审专家,在申请新项目时将享受一定的加分政策。

6.本次申请书要求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申报具体流程如下:

(1)2010年3月1―2日 请申报者送初稿到社科处规划与项目科进行形式审查,同时发送电子版到指定邮箱skxm@xtu.edu.cn,由处领导进行内容审查,不合格者将在3月2日下午4点前收到电话通知,没收到电话通知表示合格。形式审查和内容审查合格者请于3月3日下午4:00前将电子版申请书和活页拷给所在学院科研秘书供其做汇总表,自己不须打印。

(2)2010年3月4上午10:00前 各学院科研秘书统一将本单位的申报材料电子版(含申请书、活页和汇总表)用U盘拷贝或发电子邮件给社科处指定邮箱(skxm@xtu.edu.cn)。

(3)2010年3月4-5日 社科处统一将合格的申请书电子版交群艺打印社和伟元打印社印制、装订、装袋,届时将在网上通知申请人到相关的打印社办理申请书第二页的签字事宜。

(4)2010年3月8日 社科处将申请书盖章,上交省社科规划办。

7.关于申请书中一些通用栏目的填写(如经费额度等),已在附件的申请书中注明。

湘潭大学社科处

2010年12月31日

附一、国家社科规划办关于申报201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课题的通知(请点击下载)

附二、2010年国家社科基金申请书(湘大修改版)(请点击下载)

附三、2010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请点击下载)

附四、2010年国家社科基金汇总表(由科研秘书填写)(请点击下载)

附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10年度课题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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