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1年度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关于申报2011年度“湖南省高校创新平台开放基金项目”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申报工作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项目的申报与评审:
1、以学院和教育部(厅)科研平台为单位组织申报,各单位应根据学科、学位点建设的需要,按照资源共享的原则统筹安排本单位的项目申报。
2、项目申报实行限额申报,各单位推荐名额见附件1,教育部(厅)基地申报的项目归口到相应学院统一报送。不受理超额申报、形式审查不合格及个人申报的材料。
3、各单位需做好项目形式审查,材料报送学校后因形式审查而落选的项目一律不接受修改和替补。项目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4月6日,重点与优秀青年项目递交申请书10份、基地开放基金项目与一般项目递交申请书3份。申请情况汇总表和项目申请书请同时报送电子文档,电子文档用申请者姓名命名。
4、学校组织专家评审项目,经专家评审后推荐上报省教育厅。
二、填写项目申请书注意事项:
1、必须使用教育厅公布的最新版本的申请书。
2、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要求:
(1)承担省教育厅各类项目尚未结题以及项目撤项的项目负责人,不能再申请新项目。项目组成员(含负责人)不得少于3人、不得多于10人。项目组成员(含负责人)主持和参与的教育厅各类项目累计不得超过2项,已参与2项项目的人员不能申请和参加新项目。
(2)重点项目申请人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60岁以下。中级职称的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在申报项目的研究领域内有较突出的成就。
(3)优秀青年项目申请人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2011年1月1日未满40周岁。
(4)一般项目申请人年龄不超过60岁,具有正高职称的不能申报该类项目,曾主持过教育厅各类项目的不能申报该类项目。
3、申请书其它注意事项:
(1)申请书封面“所属学科”必须按湖南高校科技网公布的二级学科名称填写。(http://kjc.xtu.edu.cn/myphp/kjc/download.php?d_class=3)
(2)基地开放基金项目申请经费不超过6万元,重点项目申请经费不超过3.5万元、优秀青年项目不超过2.5万元,一般项目为0.5万元。
(3)各类项目的研究开始时间统一为2011年9月,开放基金项目、重点、优秀青年项目的研究年限一般为2-3年,一般项目的研究年限统一为2011-2013。
(4)项目申请书、附件须用A4纸双面打(复)印装订成册,附件不得超过20页。
四、项目申报联系人:王初红,58293397,skxm@xtu.edu.cn
附件1:2011年度教育厅项目申报名额分配一览表
附件2:2011年度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
附件3:2011年度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
附件4:2011年度教育厅基地开放项目申请汇总表
附件5:2011年度教育厅基地开放项目申请书
附件6:教育厅学科代码
附件7:2011年度教育厅在研项目数据表
附件8:《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10年第二次修订)
附表9:2011年度教育厅社科重点基地开放基金项目申报名额分配一览表
湖南省高校重点研究基地
| 指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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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大学毛泽东思想研究中心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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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绩效评估与管理创新研究基地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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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研究中心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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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湘潭大学诉讼法研究中心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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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处
201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