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成果统计是学校对科研成果进行统计上报、职称评定审核、提供各单位查询的数据来源,是实施学校各类奖励的依据(一类、二类、CSSCI等属于学校奖励范围的论文未登记奖励减半,其他论文未在学校科研管理系统登记的,以后在职称评定、计算科研编制等社科处不予以提供证明),为了做好2011年度本校教职工的论文、著作及获奖成果登记归档工作,及时、准确地统计全校科研成果数据,维护教职工的切身利益,核定科研工作量和岗位业绩津贴,以及职称晋升材料的审核,根据学校科研成果登记和归档有关规定,现将本年度论文、著作情况登记和归档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登记范围
1、登记的成果发表或批准时间为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的12月31日的国内外公开发行刊物上的论文、公开发行的各种学术会议上的学术论文以及正式出版的专著、编著、教材、工具书、参考书、古籍整理、译著等科研成果;
2、被SSCI、A&HCI收录的论文;
3、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中国人民大学报刊资料复印中心》全文或论点摘登的论文。
4、2010年未登记,需补充登记的科研成果。
二、登记流程
1、个人操作流程:个人以职工号(8位)为用户名,初始密码为1234,登陆社科处网站“科研管理系统”→科研成果→论文成果(著作成果、鉴定成果)→论文(著作)新增→录入相关信息→点击右上角保存(保存后的信息,个人可以再修改;科研秘书审核后的信息,个人不能再修改。)注意:在“发表刊物/论文集”一栏中请不要直接录入,CSSCI论文通过检索期刊库→查询→点击录入,非CSSCI论文则直接录入。
2、院级审核:各单位科研秘书或负责科研成果归档的人员点击“科研管理系统”→科研成果→论文成果(著作成果、鉴定成果)→审核原件→网上通过审核成果→打印审核状态为“机构通过”的成果报表(进入论文成果/著作成果)列表页面→点击查询→在审核状态栏选择“机构通过”字段、“发表/出版时间”字段选择(2011.1.1-2011.12.31)、→点击查询→点击报表→点击列表式报表→添加“论文题目”、“所有作者”、“发表刊物/论文集”、“期号”、“发表/出版时间”、“刊物级别”、“审核状态”字段后点击提交→打印)→审核人、单位领导在报表的每一页上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将报表交社科处(学校审核后的信息,院级不能再修改)。
三、注意事项
1. 各单位及单位审核人对登记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2. 规范成果录入内容:
期刊名称必须是全称,如“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而不是“湘大学报”、“湘大学报哲社版”等;
卷录入格式:阿拉伯数字(如:25);期录入格式:N+阿拉伯数字(如:N6);页码录入格式如:55-59,表示第55页至59页;
论文题目中出现的标点符号(书名号、引号、冒号、横杠)一律用全角符号,占用一个汉字的位置。
3.在非法刊物上发表的论文不得录入和统计,请广大教师自觉遵守,请科研干事认真审查。非法期刊目录http://skc.xtu.edu.cn/myphp/skc/php/viewart.php?artID=1036。
4.所有成果均须审核原件。论著类成果必须是在正规出版物上公开发表的,即有ISSN、ISBN、CN刊号的出版物。一些期刊(包括CSSCI期刊)的所谓年刊、上半月刊、下半月刊、综合版等均应归类为增刊,请注意分辨。如有异议,请科研秘书持原件到社科处核定。
5.为避免重复,第一单位论文应由第一作者填报(研究生排名第一的除外),同时,第一作者有义务将排名其后的我校作者列出。外校作者不必列出,但我校作者的排名必须正确无误。科研秘书应通知不在校的教师及时登记或请人代为登记。
6.离退休人员发表的论著请到相关学院进行登记。
7.请各位老师务必于2011年12月1日前通过管理系统上报数据并将成果原件与复印件交至杨柳处审核(注意:上报前应保证数据的正确性,数据上报后将无法修改)。暂无原件的成果暂不登记,学校将于2012年2月31日前择时开通登记功能进行成果补录工作,请相关人员注意社科处网页上的通知。
8.对该管理系统的使用如有疑问,请向社科处成果科询问,询问电话:58292612。
9.各机关单位人员请于2011年12月31日前携原件至社科处审核,双肩挑人员请到所在教学单位审核。
10. 2011年度主办的学术讲座及参加学术会议请科研秘书一并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