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年度成果统计是学校科研管理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登记的成果信息是教师职称评定、各类人才遴选、学校科研决策、向教育部统计上报的基础数据来源,是实施社科成果奖励的基本依据。为做好2015年度人文社科论文、著作、成果转化、学术会议、部省级科研机构等的登记归档工作,及时、准确地统计全校科研成果数据,核定科研工作量和岗位业绩津贴,现将本年度成果登记工作通知如下:
1、教师通过湘潭大学网首页的个人信息门户,单点登录(职工号(8位)为用户名,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最后六位)找到科研系统,因为科研系统的升级,需要老师对自己以往的历史数据进行核对修订,所有的历史数据都设置为可修改状态,可以修改、删除、重新提交。同时录入2015年度发表论文、研究报告、出版著作及成果转载信息以及学术会议参与情况。
2、教师登记科研成果申请“机构通过”,所有成果(特别是学校津贴计分的成果)须在系统中上传以下材料的电子版:
(1)著作类成果:上传著作封面、版权页的电子版;
(2)论文类成果:上传论文刊物(文集)封面、版权页、目录以及论文全文或论文部分页面;
(3)研究报告类成果:上传报告及采纳证明、领导批示文档的电子版。
3、科研秘书登录科研管理系统,根据所提交的材料对录入成果逐项进行审核,以确保成果信息完整、真实、准确。如无问题予以“机构通过”,如有疑问与教师沟通解决。
4、科研秘书审核完毕后,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社科成果一览表,一览表由分管科研的副院长、科研秘书签字、盖章按后于12月25日前报送社科处成果科。社科处依据院系提交成果数据进行审核,如无问题则予以“学校通过”,如发现登记错误或其他问题,则退回学院复核。
5、2015年度主办的学术讲座及参加学术会议请科研秘书一并审核。
6、2011协同中心、部省级科研基地的相关数据请基地秘书登记,科研秘书一并审核。
7、请科研人员完整、准确登记的科研成果,特别是著作、论文成果,有重复登记、登记不规范的现象,请及时订正。
8、针对科研管理系统升级版的试运行工作,科研人员对系统使用的相关意见可及时在湘大人文社科群(23716264)中提出,我们将及时与软件公司沟通解决。
社 科 处
2015.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