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教育厅2016年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5-26浏览次数:

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湘教通[ 2016] 239号)要求,现将2016年度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科学研究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优秀青年项目、一般项目三类。创新平台开放基金项目支持范围为教育厅批准立项建设的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专兼职科研人员,申报条件参照重点项目执行。

二、项目任务

1. 重点项目:围绕学科前沿、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的重大课题开展基础性和应用性研究。

2. 优秀青年项目:围绕学科知识体系建设,服务社会领域的关键问题和现实需求开展基础性和应用性研究。

3. 一般项目:围绕学科知识体系建设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研究。

4. 创新平台开放基金项目:围绕创新平台的主要任务和研究方向开展系统深入的研究。

三、项目要求

1. 创新引领。项目应充分体现创新性。

(1)研究内容创新:项目应立足本研究领域前沿,具有较大创新价值、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

(2)研究方法创新:项目研究目标明确、立项依据充分,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及研究方案先进可行。

(3)研究机制创新:项目研究应与人才培养、团队和平台建设等紧密结合,在项目研究、运行机制等方面有创新。

2. 社会服务。项目研究应紧扣国家和我省“十三五”规划纲要内容,服务重大战略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1)自然科学研究重点支持与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优势支柱产业相关的关键技术创新与系统集成,主要包括: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电子信息、现代种业、健康产业、节能环保、新能源、文化创意、公共安全和科技服务业等。

(2)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点支持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密切相关的应用对策研究,主要包括:湖南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和“一带一部”战略、促进“三量齐升”、推进“五化”同步、建设“制造强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和“互联网+”等。

3. 科教融合。项目研究应与学科、专业、课程建设相结合,与人才培养相结合,与教师成长成才相结合。

(1)项目选题应围绕学科方向,着力提升学科建设水平,有利于传统专业改造和新专业建设,有利于更新课程教学内容。

(2)项目团队须有一定数量的研究生和本科生,项目研究应有利于提升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3)项目研究应有利于提升教师自身的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水平,促进教师成长成材。

4. 成果转化。项目研究成果应具有可转化性,能向现实生产力和教育教学转化。

(1)项目研究成果应着眼于转化为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和新观点、新体系,有利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行业产业进步。

(2)项目研究成果应能向专业教学和课程内容转化,要服务于教育教学,有利于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

四、申报限额

各类项目均限额申报。各单位具体申报限额请见附件3。另每个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限申报开放基金项目1项。

五、注意事项

1.各单位要对申报人员的基本条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特别要对项目组人员是否本人亲笔签名,已有的研究基础、前期成果等材料是否真实等方面把好关。教育厅一经发现申报材料不实,将取消项目负责人当年的申报资格,减少学校下年度项目申报指标。

2.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要求:

(1)承担省教育厅各类项目尚未结题以及项目撤项的项目负责人,不能再申请新项目。项目组成员(含负责人)不得少于3人、不得多于6人。项目组成员(含负责人)主持和参与的教育厅各类项目累计不得超过2项,已参与2项项目的人员不能申请和参加新项目。教育厅在研项目汇总表见附件4。

(2)项目成员含外单位人员的项目,必须在项目申请书的合作单位意见栏目里签署合作单位意见并盖章。

(3)重点项目、开放基金项目申请人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60岁(到2016年1月1日止)以下。中级职称的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在申报项目的研究领域内有较突出的成就。

(4)青年项目申请人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未满40周岁(到2016年1月1日止),项目组成员以青年为主。

(5)一般项目申请人年龄不超过60岁(到2016年1月1日止),具有正高职称的不能申报该类项目。

3、申请书其它注意事项:

(1)重点项目申请经费不超过5万元、优秀青年项目不超过4万元,一般项目为0.5万元。

(2)各类项目的研究开始时间统一为2016年9月,项目执行期限一般为2-3年。

(3)项目申请书、附件须用A4纸双面打(复)印装订成册,附件不得超过20页。

六、申报流程

1、各单位于2016年6月9日前将一般项目、基地开放项目申报人名单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由社科处分配申报账号;

2、各单位于2016年6月14日前将重点项目、青年项目申请书(附件1)一式10份报至社科处项目科,并发送汇总表电子版至指定邮箱;

3、2016年6月15日-2016年6月17日,学校组织校内评审,公示最终推荐项目名单,并进行项目成员查重,分配申报账号;

4、2016年6月17日-2016年6月22日,申报个人凭账号、密码登录《湖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gxy.hunnu.edu.cn/ResearchManagementSystem),按填报说明进行网上填报。填报完成后提交至系统(申请书提交后将不能更改,修改只能删除该项目信息重新填写),生成带"已推荐"字样水印二维码的项目申请书。

5、社科处受理申报材料时间安排:

2016年6月14日,学校尚未推荐的重点、青年项目及机关一般项目申请书一式10份,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一式1份及电子版;

2016年6月22日,学校推荐完成的各类项目申请书一式2份。

6、联系人:王初红,58293397,125830381@qq.com

社科处

2016年5月2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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